3月25日至2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三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共106件(来电102件、来信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6件,分别是鄂尔多斯5件、赤峰3件、巴彦淖尔2件、阿拉善2件、呼和浩特1件、包头1件、呼伦贝尔1件、通辽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生态破坏46件(占37.1%),大气污染23件(占18.6%),水污染21件(占16.9%),土壤污染15件(占12.1%),噪声污染4件(占3.2%),其他污染15件(占12.1%)。
按数量排序分,鄂尔多斯29件,赤峰19件,呼和浩特14件,包头13件,通辽、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各7件,兴安盟、阿拉善盟各3件,巴彦淖尔2件,锡林郭勒盟、乌海各1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
文章转载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