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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非法倾倒污染环境案例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1521次 关闭
近日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批典型案例,此处列举三例:

一、东营“4.04”污染环境案。2021年4月,东营市公安机关侦破“4.04”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经查,2019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租赁厂房和设备,通过加温、分馏工业废液的方式生产甲醇、乙醇并对外销售,同时委托他人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导致2人中毒死亡。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潍坊“1.31”污染环境案。2021年2月,潍坊市公安机关侦破“1.31”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打掉犯罪窝点6个、团伙5个,现场查扣各类危险废物300余吨。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赁废弃厂房,收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倾倒,导致4人中毒死亡。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滨州“3.27”污染环境案。2021年3月,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3.27”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危险废物运输车3辆。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与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将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刘某某非法处置,刘某某伙同他人先后将700余吨危险废物倾倒入沟渠中。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

01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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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

(5)危废名称:列出企业实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名称。

(6)危废代码:危险废物对应的八位码。

(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

(8)产生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环节或产生工序。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1.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根据经营许可证,填写编号。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效期:根据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有效期。

(3)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根据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列出企业收集、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方式与能力。

(4)次生危废种类和数量:指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名称、代码和数量,其中,数量根据管理计划、上一年度次生量估算,以吨/年计,可清洗回收利用的包装容器以只计量。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厂区内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6)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涉及危险废物的区域在厂区的相对位置,包括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区域、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


02

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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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2.1贮存设施外部警示标志牌

包括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和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1)贮存设施编号:用“(第×-×号)”表示,第一个“×”指企业贮存设施总数,第二个“×”指本设施顺序号。

(2)本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已通过环评的,填写环评批复文号;未通过环评的,填写“无”。

(3)本设施建筑面积(容积):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以平方米计,储罐、贮槽等以升计。

(4)本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设施内贮存危险废物种类及危险特性,明确须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对应项目前打“√”。采用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牌的,直接填写相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指为应对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

(6)本设施贮存危险废物清单:根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情况,填写各类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环评批文(指产生或收集此项危险废物的项目环评批文,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无”);企业可根据贮存种类多少,适当调整本部分的字号和间距。


2.2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1)废物名称:分区警示标志牌对应区域贮存的危险废物名称。

(2)废物代码:该分区内危险废物代码。

(3)主要成分:该分区内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名称。

(4)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内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指为应对分区内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


03

包装识别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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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附件中出现的底板背景、文字、图案、标签颜色对应CMYK色值情况如附表所示。

颜色色值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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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于环保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