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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3-04 浏览次数:1288次 关闭

3月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呼和浩特以视频形式举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培训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作动员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庆文主持开班仪式。

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支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切实拿出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过硬的作风和坚决有力的举措,紧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和迎检工作,确保在这场督察“大考”中考出优异成绩。

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下水超采整治、“两高”项目清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以及“一湖两海”综合治理情况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同类问题、关联问题,对已经核准查清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采取有力举措督促推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度,确保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杨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提高站位。要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在责任落实上深入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真正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本次培训是2022年1月8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培训班的延续和补充。培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促进自治区和盟市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面形成合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贡献。

此次培训近1800人参加。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林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盟市政府(行政公署)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副秘书长,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工作的具体人员及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旗县(市、区)相关人员比照参加培训。


文章转载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