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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无害物质的活性炭是否可以当做一般固废处理?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2245次 关闭
问题:吸附气体后活性炭是否可以当做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答复: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772-005-18 、 261-053-29 、 265-002-29 、384-003-29、387-001-29 类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可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文章转载于环保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