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标函〔2021〕354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效率和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从申报到发布的全流程网络化管理,我厅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完成调试,基本满足上线试运行的条件,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在自治区范围内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对象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治区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二、系统使用方法
1.账号登录
《管理系统》网址:http://111.56.38.87:9511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账号、密码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分配;
自治区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账号、密码自行注册申请。
2.操作方法
《管理系统》操作方法可在首页下载、查看。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为了不影响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管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原地方标准管理模式并行运转。
请各盟市接到此通知后,抓紧工作对接,落实工作部门和人员,熟悉操作系统,顺利做好《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安排《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各盟市、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反馈。
文章转载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