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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能否以电子报告的形式出具?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1706次 关闭
问题:请问最新163号令中,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检测报告能否为电子报告?还是一定要纸质?这个资质认定标志能否为电脑生产的电子印章?

答复:电子报告及印章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同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ニ十一条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文章转载于环保人、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